各位教师:
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2014年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课题(项目)集中鉴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鉴定范围
1.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10年及2010年后的立项课题。
2.国家、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,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,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。
二、鉴定办法
根据《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》开展鉴定工作。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,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“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”,作为评定职称、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,并按有关规定要求,进行“成果公告”,通过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。
三、时间安排
参加结题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14年4月20前按相关要求向科研处报送相关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省教科所不受理未按要求填写和装订的所有申报材料。
四、报送要求
1.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,须填写报送《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•审批书》(附件2)一式三份。
2.报送鉴定材料三份(原件一份、复印件两份),将鉴定材料按要求(附件3)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1-2袋,贴好袋面(附件1),以便于分类、检阅和评审。
3.所报材料袋按学科统一编号。例如,白银小学语文,学科编号分别为“白小语1、白小语2等;平凉中学物理,学科编号应当为:平物化生1、平物化生2等(具体学科编号填写方式详见附件5“学科编号填写方式”)。
4.证书中的课题成员相关信息及成员先后顺序一律以上报电子版为准,出错概不更正。
5.对于伪造相关申报材料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,一经查出,取消五年内本单位和个人申报、鉴定课题的资格。
6.每项鉴定项目收取鉴定费600元。
联系地址: 定西师专图书馆1楼105科研处办公室
联 系 人:刘文华 电 话:8331469(办)
附件1:甘肃省2013年鉴定材料袋面
科研处
二○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